数字艺术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及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发布者:孙霞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1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字艺术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及绩效奖金发放办法


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湘工美职院【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为科学评定数字艺术学院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进一步激发全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院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发放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年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教学、管理、教辅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

成员:各工学部主任、各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代表(2至3人)辅导员代表1人教学干事、实训管理员、组织员、招生专干代表1人。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发放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实施差额奖励。

2、绩效奖励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不能参与绩效奖金分配发放。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其他人员考核文件学院突出贡献考核两部分。

(一)教师绩效考核

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湘工美职院【20242号)《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试行)》(湘工美职院〔2014〕73号)等文件要求,对学院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作为教师绩效得分,占比90%

(二)学院突出贡献奖的考核

依据考核细则,对学院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作为突出贡献得分,占比10%

五、年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

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加上突出贡献得分的总和,分岗位、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靠前的15%为学院A等。从学校核定给学院年终考核奖励总额的5%作为奖金,平均奖励给评为A等的教职工。

六、突出贡献奖考核细则

1、本年度引进校友捐助、企业资金、设备、教辅资料价值1万元以上,上报学院办理入库手续,并用于学院建设,视其金额、价值大小奖励1-5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本年度介绍企业来学校或学院参加现场招聘,视其企业数量奖励1-5分。(1-2家奖励1分,3-4家奖励2分,5-10家奖励3分。10家以上奖励5分。)最高不超过5分;

3、本年度推荐落实学生就业,视其就业人数多少奖励1-5分。(推荐1-2人奖励1分,3-5奖励2分,6-9人奖励4分,10-15人奖励616-20人奖励8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本年度经学院批准、引进市级以上协会在学院举办书法、摄影、设计等团体展览活动,视其效果奖1-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本年度积极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和赛事(毕业展示开放周,校运会、教指委数字设计专委会、全国数字创意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每项赛事活动按参加程度划分:校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0.5-1经过筛选后上报学校参加省赛的给予最高2分,不重复计分);省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1-2分;全国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2-3分,不重复计分。如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技能大赛、学生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等已经在教学、教研教改工作考核中计分的项目不重复在突出贡献奖中计分。(注:重大活动由学院领导根据工作成效综合评定)

6、本年度横向项目加分按科研处提交立项、结项资料,通过学校认可后才予加分,到账经费以财务到账凭证为准,1万元1分,不足1万元的,0.5分起加;

7、在本辅导员岗位上满1年且年度内(上下2个学期)所带班级平均到课率达到90%以上,且排名第一的辅导员奖励5分,平均到课率90%以上且排名第二的辅导员奖励3分,平均到课率85%以上且排名第三的辅导员奖励1分。

8超额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或学院安排的应急工作落实快、效果好奖励1-3分,工作有创新、有示范性、有推广价值奖励3-5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由学院领导根据工作成效认定。)


七、考核流程与审核

1.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

由工学部主任根据文件考核细目统计、核算分数,上报学院考核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学院突出贡献奖得分。

由各类岗位人员自行申报,提供佐证材料,由工学部主任初审后将申报表和相应佐证材料交考核办公室,办公室统计后由学院领导终审确定。

3.教职工得分=教师绩效得分+学院突出贡献奖励分。

辅导员岗位、教务干事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每类排序在前15%的为本年度A等。

4.公示教职工得分。

5.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

6.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备案。


八、其他说明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A等

1)有按学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湘工美职院【20242号)等文件《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湘工美职院〔2014〕75号)、《学院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办法中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的;学院评为C等的不参与评选。

2)未达到学校考核管理办法中教学、科研、教研教改其中任一项最低要求的。

2.学院将全教职工年终考核奖励发放明细表上报学院组织人事处,由学财务处统一发放到个人。

3.本发放办法由学院年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数字艺术学院

 202415





附表

数字艺术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突出贡献赋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参与完成考核项目内容

自评分

备注

1

本年度引进校友捐助、企业资金、设备、教辅资料价值1万元以上,上报学院办理入库手续,并用于学院建设,视其金额、价值大小奖励1-5分(由部认定),最高不超过5分




2

本年度介绍企业来学校或学院参加现场招聘,视其企业数量奖励1-5分。(1-2家奖励1分,3-4家奖励2分,5-10家奖励3分。10家以上奖励5分。)最高不超过5分;




3

本年度推荐落实学生就业,视其就业人数多少奖励1-5分。(推荐1-2人奖励1分,3-5奖励2分,6-9人奖励4分,10-15人奖励616-20人奖励8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

本年度经学院批准、引进市级以上协会在学院举办书法、摄影、设计等团体展览活动,视其效果奖1-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本年度积极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和赛事(毕业展示开放周,校运会、教指委数字设计专委会、全国数字创意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每项赛事活动按参加程度划分:校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0.5-1经过筛选后上报学校参加省赛的给予最高2分,不重复计分);省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1-2分;全国性活动主要参与者奖励2-3分,不重复计分。如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技能大赛、学生技能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等已经在教学、教研教改工作考核中计分的项目不重复在突出贡献奖中计分。(注:重大活动由学院领导根据工作成效综合评定)




6

本年度横向项目加分按科研处提交立项、结项资料,通过学校认可后才予加分,到账经费以财务到账凭证为准,1万元1分,不足1万元的,0.5分起加




7

在本辅导员岗位上满1年且年度内(上下2个学期)所带班级平均到课率达到90%以上,且排名第一的辅导员奖励5分,平均到课率90%以上且排名第二的辅导员奖励3分,平均到课率85%以上且排名第三的辅导员奖励1分。




8

超额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或学院安排的应急工作落实快、效果好奖励1-3分,工作有创新、有示范性、有推广价值奖励3-5分,最高不超过5分。(注:由学院领导根据工作成效认定。)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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